首页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2001年) 第五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200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