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2001年) 第一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200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下简称布图设计)专有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条例第三十一条所称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三条 行政执法委员会处理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纠纷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及时的原则。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