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26年) 第二章 布图设计专有权 第十二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26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布图设计专有权 第十二条 布图设计专有权经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登记产生。 未经登记的布图设计不受本条例保护。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