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01年) 第二章 布图设计专有权 第十三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01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布图设计专有权 第十三条 布图设计专有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专有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布图设计专有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专有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继其权利、义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 第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