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1991年) 第八条 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199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收购、拆解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