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 第十五条 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银行应创新授信额度使用和偿还方式。可开展循环贷款,整贷零偿,零贷零偿,分期还本付息,一次性还本分期付息,宽限期分期还本付息等。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