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08年) 第三章 并表监管要素 第三节 内部交易并表监管 第四十四条 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08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并表监管要素 第三节 内部交易并表监管 第四十四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向银行集团提出改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管措施,以加强内部交易的管理。对于可量化的内部交易,应当予以轧差或剔除。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