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08年) 第三章 并表监管要素 第二节 大额风险暴露并表监管 第二十四条 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08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并表监管要素 第二节 大额风险暴露并表监管 第二十四条 银行集团大额风险暴露是指银行集团并表后的资产组合对单个交易对手或一组有关联的交易对手、行业或地理区域、特定类别的产品等超过银行集团资本一定比例的风险集中暴露。 大额风险暴露不仅包括银行的表内外业务,还包括银行集团纳入并表范围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中形成的风险敞口。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