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08年) 第三章 并表监管要素 第一节 资本充足率并表监管 第十八条 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08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并表监管要素 第一节 资本充足率并表监管 第十八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要求母银行及附属机构对银行集团以外的资本投资在计算银行集团资本充足率时予以扣减,或采取其他审慎的方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