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08年) 第三章 并表监管要素 第一节 资本充足率并表监管 第十七条 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08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并表监管要素 第一节 资本充足率并表监管 第十七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了解银行集团内部,特别是母银行是否通过发债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对附属机构的投资,并对这种情况可能为银行集团稳健性带来的负面影响予以充分关注。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