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四章 常态化建设 第十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常态化建设 第十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建立统一管理的采访接待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公开信息,避免误读误解引发声誉风险。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