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2022年) 第四章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2022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评估结果和运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是衡量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准。 第二十五条 银保监会将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作为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重要依据,并在市场准入、现场检查立项、监管评级、监管通报等环节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六条 银保监会根据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对银行保险机构依法采取不同监管措施: 第二十七条 监管机构应当将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等级为D级及以下的银行保险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其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提出明确的监管措施和整改要求,对其存在的重大公司治理风险…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