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四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十五条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五十五条 第四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十五条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情况,单独或合并设立专门委员会,如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关联交易控制、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门委员会。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监管规定设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第四节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