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逐步达到良好公司治理标准。
良好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清晰的股权结构;
健全的组织架构;
明确的职责边界;
科学的发展战略;
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
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
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良好的利益相关者保护机制;
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良好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清晰的股权结构;
健全的组织架构;
明确的职责边界;
科学的发展战略;
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
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
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良好的利益相关者保护机制;
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