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006年) 八、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006年) 八、 八、 枪支弹药管理安全(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听取汇报。 1. 未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未指定专人负责的扣1分; 2. 没有牢固的专用枪支保管设施,不实行双人管理的扣2分; 3. 枪支、弹药没有分开存放的扣2分; 4. 未建立严格的枪支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的扣1分; 5. 枪弹使用完毕,未及时收回的扣1分; 6. 用枪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的扣1分; 7. 携带枪支时未携带持枪证件的扣2分。 10.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