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006年) 七、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006年) 七、 七、 案件防范能力(10分) 检查方法: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1. 没有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及业务规范学习相关记录的扣1分; 2. 二年内有内部人员违法犯罪,且违法犯罪行为与其职务有直接联系的扣1分; 3. 员工业务不熟练,未能准确鉴别票据等真伪,引发案件的扣1分; 4. 不具备身份证件真伪识别能力且无相关真伪识别装置的扣1分; 5. 员工之间分工、复核制度不落实的扣1分; 6. 无防范案件预案或员工对涉及本岗位的防范案件预案不熟悉的扣1分; 7. 保卫部门未将各类案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扣2分; 8. 未将各类案件的情况、特点向员工及时通报的扣0.5分; 9. 不严格执行有关业务操作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业务操作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 10. 未开展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奖罚不分明的扣1分。 1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