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16年) 第二章 风险治理架构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16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风险治理架构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赋予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各类风险管理部门充足的资源、独立性、授权,保证其能够及时获得风险管理所需的数据和信息,满足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的需要。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