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 第七章 审计 第六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 第六十条 第七章 审计 第六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设审计部门负责本机构信息系统审计,也可聘请经国家相应监管部门认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信息系统外部审计。 第七章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