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2007年) 第三章 银团贷款发起和筹组 第二十二条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2007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银团贷款发起和筹组 第二十二条 牵头行在向其他银行发送信息备忘录前,信息备忘录应经借款人及担保人审阅,并签署“对信息备忘录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声明。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