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铁道部令第33号(2012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8号),经研究决定,《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2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8号),经研究决定,《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2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