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四章 铁路线路安全 第五十三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四)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四) 第四章 铁路线路安全 第五十三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四) 在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