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2014年) 第三章 风险管控 第五节 声誉风险 第六十一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2014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三章 风险管控 第五节 声誉风险 第六十一条 集团母公司应当制定自身的声誉风险应急预案,附属法人机构应当根据集团母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声誉风险应急预案报集团备案。同时,集团母公司应当提升客户满意度并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提升集团在金融市场中的整体形象。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