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专业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比照本办法境外项目公司进行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