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14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14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违反本规定设立专业子公司,或者专业子公司违规经营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