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协作促进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026年) 四、 加强组织保障,提高生猪领域灾害应对能力 (十三) 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协作促进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026年) (十三) 四、 加强组织保障,提高生猪领域灾害应对能力 (十三) 做好应急处置。发生重大灾害、生猪疫病时,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坚持特事特办,以有效手段加强联防联控,提升应对能力。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对生猪实施强制扑杀时,保险公司应对保险金额与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差额部分进行赔付。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应与保险公司建立扑杀信息共享机制,避免漏赔少赔或重复赔付。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