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首页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987年)
第十六条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987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野生药材的规格、等级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