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2025年) 第三章 重要军工设施的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 陆地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重要军工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二)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2025年) (二) 第三章 重要军工设施的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 陆地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重要军工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二) 具有重大危险因素或者对安全防护、电磁防护、保密等有特殊要求的区域或者部位,应当采取电子监控、危险物品检测、预警探测、险情感应处置、防侦察监视等技术防护措施。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