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乡村振兴局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21年) 二、 强化培育赋能 (六) 退役军人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乡村振兴局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21年) (六) 二、 强化培育赋能 (六) 做好农业创业培训。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与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能力。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地方农业执法骨干培训、农村创业创新培训、农机合作社运营管理等培训范围,针对性提升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能力。有序推动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建设,加快培训平台共建共享,探索“平台+导师+创客”服务模式。 (五)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