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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直属海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组成评审组,对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组应当在现场评审结束后及时向直属海关提交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