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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要求中国对向其输出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以下简称出境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的,海关总署对出境生产加工企业实行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