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年) 第25.1445条
第25.1445条 氧气分配系统设置的规定
当向机组和旅客均供氧时,分配系统必须按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设计:
一个氧源供给值勤的飞行机组,另用单独的氧源供给旅客和其他机组成员;
共用一个氧源,但是应有设施能为值勤的飞行机组单独保留所需的最小用氧量。
手提的连续供氧式、稀释肺式或纯氧肺式供氧装置均可用来满足机组或旅客呼吸的要求。
当向机组和旅客均供氧时,分配系统必须按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设计:
一个氧源供给值勤的飞行机组,另用单独的氧源供给旅客和其他机组成员;
共用一个氧源,但是应有设施能为值勤的飞行机组单独保留所需的最小用氧量。
手提的连续供氧式、稀释肺式或纯氧肺式供氧装置均可用来满足机组或旅客呼吸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