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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年) 第25.1411条

第25.1411条 总则

可达性机组应急使用的安全设备必须易于接近。

存放设施必须备有存放所需应急设备的设施,该存放设施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布置得使应急设备可以直接取用,而且其位置明显易见;

能保护安全设备免受无意中的损坏。

应急出口离机设备第25.810(a)条要求的应急出口离机设备的存放设施,必须设置在规定使用这些设备的每个应急出口处。

救生筏

第25.1415条所述救生筏的存放设施,必须能够存放足够数量的救生筏,以容纳对于申请水上迫降合格审定的最大乘员数目;

救生筏必须存放在出口附近,在意外水上迫降时能够通过该出口投出救生筏;

自动地或遥控地投到机外的救生筏,必须用第25.1415条规定的固定绳连接在飞机上;

每一手提式救生筏的存放设施必须使救生筏能够迅速解脱,带往非原定的出口处使用。

远距信号发射装置第25.1415条要求的远距信号装置的存放设施,必须靠近意外水上迫降时可以使用的出口处。

救生衣存放设施第25.1415条规定的救生衣存放设施必须根据申请水上迫降合格审定的乘员总数,能为每个乘员存放一件救生衣,每件救生衣必须存放在每个就座的乘员易取的部位。

救生绳存放设施如果按第25.801条规定申请水上迫降合格审定,则必须备有存放救生绳的设施。对这些设施规定如下:

能够在机身两侧各系一根救生绳;

布置得使乘员在水上迫降后,能依靠这些救生绳暂留在机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