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年) 第25.1149条
第25.1149条 螺旋桨转速和桨距的操纵器件
每一螺旋桨必须有单独的螺旋桨转速和桨距的操纵器件。
操纵器件必须成组排列并满足下列要求:
能单独操纵每一螺旋桨;
能同时操纵所有的螺旋桨。
操纵器件必须能使所有螺旋桨同步。
螺旋桨转速和桨距的操纵器件必须设在驾驶员油门操纵器件的右面,至少比其低25毫米(1英寸)。
每一螺旋桨必须有单独的螺旋桨转速和桨距的操纵器件。
操纵器件必须成组排列并满足下列要求:
能单独操纵每一螺旋桨;
能同时操纵所有的螺旋桨。
操纵器件必须能使所有螺旋桨同步。
螺旋桨转速和桨距的操纵器件必须设在驾驶员油门操纵器件的右面,至少比其低25毫米(1英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