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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年) 第25.858条

第25.858条 货舱或行李舱烟雾或火警探测系统

如果申请带有货舱或行李舱烟雾探测或火警探测装置的合格审定,则对于每个装有此种装置的货舱或行李舱,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该探测系统必须在起火后一分钟内,向飞行机组给出目视指示;

该系统能探测到火警时的温度,必须远低于使飞机结构完整性显著降低的温度;

必须有措施使机组在飞行中能检查每个火警探测器线路的功能;

必须表明,探测系统在所有经批准的运行形态和条件下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