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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年) 第25.521条

第25.521条 总则

水上飞机必须根据在很可能遇到的最恶劣海上条件下正常运行时很可能出现的任何姿态,以相应的向前和下沉速度起飞和着水过程中所产生的水载荷进行设计。

除非对水载荷作出更合理的分析,否则采用第25.523条至第25.537条的规定。

本条和第25.523条至第25.537条的要求也适用于水陆两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