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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9.177条

第29.177条 航向静稳定性

在第29.175条(a)、(b)、(c)中规定的配平状态,其油门、总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航向静稳定性必须是正的。在侧滑角离配平位置±10°的范围内,侧滑角随航向操纵的偏转必须是平稳的增加。当侧滑接近极限时,必须给驾驶员以足够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