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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9.999条

第29.999条 燃油系统放油嘴

在每个燃油系统的最低点,必须至少有一个易于接近的放油嘴,当旋翼航空器处于预期使用中的任何地面姿态时,可完全放出系统中的燃油。

本条(a)规定的每个放油嘴和第29.971条中规定的放油嘴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使排放油避开旋翼航空器各个部分;

有手动或自动的机构,能确实地锁定在关闭位置;

具有满足下列要求的放油阀:

(ⅰ)易于接近并易于打开和关闭;

(ⅱ)阀门位置或其防护措施,即使起落架收起着陆也能防止燃油喷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