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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9.967条

第29.967条 燃油箱安装

每个燃油箱的支承必须使油箱载荷不集中作用在无支承的油箱表面。此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如有必要,必须在油箱与其支承件之间设置隔垫,以防擦伤油箱;

隔垫必须不吸收燃油或经处理后不吸收燃油;

如果使用软油箱,则软油箱的支承必须使其不必承受油液载荷;

每个油箱舱内表面必须光滑,而且不具有磨损软油箱的凸起物,除非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ⅰ)在凸起物处,具有保护软油箱的措施;

(ⅱ)软油箱本身构造具有这种保护作用。

贴近燃油箱表面的任何空间必须充分地通大气,以防止由于轻微渗漏形成油或油气聚积。如果油箱安装在密封的油箱舱内,可以仅用排漏孔通大气,但排漏孔的尺寸必须足以防止阻塞和因飞行高度变化而引起的过压。如果安装软油箱,则软油箱和油箱舱之间空间的通气布置,在任何预期飞行条件下,必须使油箱舱与油箱通气压力保持恰当的关系。

每个燃油箱的位置必须满足第29.1185条(b)和(c)的要求。

紧靠发动机舱主要空气出口处的旋翼航空器蒙皮,不得作为整体油箱的箱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