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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9.953条

第29.953条 燃油系统的独立性

对A类旋翼航空器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燃油系统必须满足第29.903条(b)的要求;

除非采用其它措施满足本条(a)(1)的要求,否则燃油系统向每台发动机供油都必须通过与其它发动机供油系统相独立的系统供油。

对多发B类旋翼航空器,每个燃油系统必须满足本条(a)(2)的要求,然而不必向每台发动机提供单独的油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