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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9.908条

第29.908条 冷却风扇

作为动力装置安装的一个部件冷却风扇采用下列规定:

A类:对A类旋翼航空器安装的冷却风扇,必须表明风扇叶片损坏不会因损坏叶片所致的破坏或冷却空气的损失而影响连续安全飞行。

B类:对B类旋翼航空器安装的冷却风扇,如果一片叶片损坏时,必须有保护旋翼航空器并使其安全着陆的措施,这项要求必须由下列规定之一表明:

在损坏时,风扇叶片被包容;

每台风扇的布置,当叶片损坏时不会危及旋翼航空器的安全;

每个风扇叶片能承受使用中预期出现离心力1.5倍的极限载荷。该离心力受下列条件之一限制:

(ⅰ)在无控制情况下可达到的最高转速;

(ⅱ)超转限制器的限制转速。

疲劳评定除非己完成了第29.571条中的疲劳评定,否则,必须表明冷却风扇叶片在旋翼航空器的使用限制内不会在共振条件下工作。

旋翼传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