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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2007年) 第31.19条

第31.19条 性能:无操纵下降

必须在燃烧器组件、燃料箱系统、燃气控制系统或操纵放气系统中任何单一失效或在止裂带间球囊的任何单个撕裂可能导致的最危险的非操纵下降情况下确定以下数据:

所达到的最大垂直速度;

从失效发生点到获得最大垂直速度点的高度损失;

以本条(a)(1)所定的最大垂直速度下降的气球从开始纠正操作到实现水平飞行所需的高度。

必须规定以本条(a)(1)所确定的最大垂直速度着陆的程序及按本条(a)(3)停止下降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