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支持计划)业务,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设立支持计划,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面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的业务活动。 支持计划业务应当建立托管机制。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