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五十二条 目录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