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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2020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资委,深圳市财政局、国资委,各银保监局: 会计师事务所在促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有关决定精神,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切实促进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现…

一、 重要意义

二、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会计审计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等专… (二) 主要原则。 1. 有序推动,平稳实施。在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政策的同时,加快形成接续性管理措施,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自身规模、能力和专长承接业务,推动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2. 质量优先,做强做优。树立质量优先导向,加快推动形成市场择优的体制机制,引导要素资源等向优质会计师事务所聚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壮大。 3. 突出重点,统一规则。以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及金融企业等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作为监管重点,完善执业标准体系,维护国家统一审计准则的严肃性,促进形成规范统一的审计市场。 4. 综合施策,协同配合。突出行业监管的系统性协同性,综合运用行政监管、市场约束、行业自律、信用建设等多种方式手段,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共同促进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具体政策措施

(一) 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政策。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充分运用现有规章制度,突出服务能力和执业质量,促进形成科学… (二) 逐步推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鲜明树立质量优先发展导向,进一步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促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形成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协同发展… (三) 深化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监督。财政部门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规定,结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审计业务特点,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对会计师事务… (四)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测和管理。财政部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加强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国有企业及金融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的信息监测,并给予必… (五) 加大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力度。在现有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基础上,充分运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重大事项变更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以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中… (六) 强化企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责任。企业应当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东负责的要求,有效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 (七) 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切实加强行业风险教育,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增强风险意识并根据自身执业胜任能力承接业务,对超出能力范围承… (八) 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力度。财政部门依法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继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公众利益… (九) 严格对负有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措施。严格落实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违法处罚规定。对出具审计报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 (十) 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同。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同国资、银保监等部门的关系,形成协调协同工作格局。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完善审计准…

四、 组织实施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