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2023年) 五、
五、 加强审计报告验证码应用推广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使用者应当关注获取的审计报告是否附验证码,并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进行查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国有企业审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信贷审核等审计报告使用量较大领域,重点加强审计报告验证码应用,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向会计师事务所获取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并进行查验。
金融监管总局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推动审计报告验证码在银行信贷审核领域的应用推广、做好应用试点及推广工作,初期选取部分银行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后,逐步推广到其他银行。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代表银行业反馈意见,及时收集审计报告验证码在行业推广过程中遇到的业务、技术等问题,向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进行反馈。各地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辖内行业自律组织配合中国银行业协会做好辖内银行的试点及推广工作。
财政部将未按规定进行报备且未按要求整改、被列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对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及时告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转发给银行,各银行在信贷审核时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银行在开展年报审计等审计工作时,应当要求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将审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