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年) 5.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六章 司法救助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年)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5.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六章 司法救助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