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 (三)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