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 第五章 资产报告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 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第五章 资产报告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第四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