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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07年) 注:

注: IEC 61260中规定了三分之一倍频程分析系统的测试程序,包括系统的相对衰减、抗混叠滤波器、实时操作、级线性及滤波器在有效带宽上积分响应等。

A36.3.7.4 当三分之一倍频程分析仪在进行“慢”时间平均时,其在各个中心频率点对突然开始或中断的等幅正弦信号的响应必须在突然开始后0.5秒、1秒、1.5秒、2秒和突然中断后的0.5秒和1秒进行瞬时采样测量。上升响应相对于稳定状态的数值必须是:

0.5秒 -4±1dB 1秒 -1.75±0.75dB 1.5秒 -1±0.5dB 2秒 0.5-±0.5dB在0.5秒和1秒的下降响应相对于初始稳定状态的输出信号级与相应的上升响应读数之和必须等于-6.5±1dB,之后的上升和下降响应之和应为-7.5dB或更低。这等同于标称1秒时间常数(即平均时间为2秒)的指数平均过程。

A36.3.7.5当三分之一倍频程声压级由没有采用“慢”时间加权的分析仪的输出确定时,必须在之后的处理中模拟“慢”时间加权。模拟的“慢”时间加权声压级可以通过下面的方

由分析仪输出的第k时段和第i个三分之一倍频程确定。k =1时,公式右边的“慢”时间加

由分析仪输出的第k时段和第i个三分之一倍频程确定。

加权因子之和在以上两个方程中均为1.0。通过任一方程计算出的声压级,从第6个0.5秒的采样数据开始,或者说在数据分析开始2.5秒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