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实物券式股票”是指发行人在证监会指定的印制机构统一印制的书面股票。 (十八)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 (十八)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实物券式股票”是指发行人在证监会指定的印制机构统一印制的书面股票。 (十八) “证券业从业人员”是指从事证券发行、交易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机构的工作人员。 (十七) 目录 第八十二条